西北領地(Northwest Territory),亦稱為俄亥俄之西北的領地(Territory North West of the Ohio),是美國建國初期的一塊聯邦政府領地。1787年7月13日為美國國會前身的大陸會議通過西北法令,在1789年8月7日國會確認了此法令的正式性並將之小部分的修改以符合美國憲法的規範。西北法令的誕生為美國對西北領地的管理提供了一套有系統的條例規則以及該領地未來成為州加入聯邦的程序。西北領地實際上位於現今美國的中西部,但是在美國剛成立時,相對於原本的北美十三州而言,這塊領地的確位於當時的美國西北邊,因此得名為西北領地。此領地的範圍包括了賓夕法尼亞州以西以及俄亥俄河之西北的美國土地,相當於現今的俄亥俄州、印第安那州、伊利諾州、密西根州、與威斯康辛州的全境加上明尼蘇達州的西北部,這塊領地面積廣達673,000平方公里(260,000平方英哩)。